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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月第一天祝福语经典_中国最高法发布司法解释 支持当事人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中考宣言短句135句

来源: 本站
2025-05-21 01:09:33

从今天起我变成刺猬,我的世界不是你们玩的起的地方。小丑,扮演的是带给人们欢乐的角色,只是原本一个不懂悲伤的小丑,有一天也会留下眼泪。那双流了泪的眼睛是多么的喜剧,止不住的眼泪,花了妆的容颜,咽不下的悲伤,到了嘴边的话语,却欲言又止。

  中新社北京5月20日电 (记者 张素)政府信息公开是保障公众知情权、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一项重要手段。20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发布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新的司法解释规定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的受理情形,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中原告资格和适格被告,确定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中被告与原告的举证责任,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裁判方式。

  “以实质性回应和支持当事人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诉求为出发点,对被告依法应当公开政府信息的,在判决履行条款中予以规范。”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耿宝建在20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在政府信息公开诉讼中,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依法负有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的,判决被告在法定期限内予以公开。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三级高级法官李小梅说,经过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政府信息依法属于应当公开的范畴,判决二十个工作日内将政府信息给付给原告。“这样可以更加有效地保障原告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进一步做实定分止争。”

  司法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应当视情采取适当的审理方式,以避免泄露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中要求应当保密的政府信息。

  耿宝建说,“视情采取适当的审理方式”是指按照案件的具体情况采取适当的审理方式,包括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不公开审理仅是审理过程的不公开,对于审理的结果仍然应当公开。

  在政府信息公开实践中,有极个别当事人存在滥用权利的情况。对此,新的司法解释从举证责任承担、简易程序适用、裁判方式明确等方面作出相应规定。(完) 【编辑:付子豪】

有时,即使转身了,心还在彼岸,还千百回设想着,穿越到当初的一幕幕。过去了,那些曾经,那些经历。苦过,甜过,想过,原来,人生,所有的滋味,不过,就是无奈。且不说,累过,伤过,痛过,心中涌动着无限的悲哀,烦恼丛生,即使,甜过,喜过,高兴过,也是慨叹,生之不易,劳累疲惫。最有真情封路口,皆因大疫劝亲人。

来源: http://www.cxcsr.com/xj/2101424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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